自然资源部: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
作者:新媒网时间:2024-11-11 阅读数:110 +人阅读
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土地储备机构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市、县处置存量闲置土地协调推进机制或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经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确认。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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